探索經營權入股模式,助力鄉村振興新發展
為了深入研究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現狀及相關法律問題,7月13日上午,煙臺大學法學院農地經營權流轉調研隊前往青島市萊西市望城街道后堤新村開展實地調研活動,與村委會書記以及青島供銷普惠農業服務有限公司經理展開了深入交流。


據書記和經理介紹,后堤新村創新采用土地經營權入股這一模式,即與當地村民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村民們以自己的閑置土地入股,村集體以其固定資產入股,公司以生產資源如技術等入股,再由村集體和合作社統一種植和經營相關農作物,年底在保證農民保底收入的基礎上提取公積金,將農作物售賣所得按照股份比例分紅給村民。由此觀之,這種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方式不僅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而且增加了農民收入,有利于進一步推動鄉村振興發展建設。據經理介紹,在經濟全球化和國內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土地資源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其流轉配置方式正經歷著深刻的變革,傳統的土地出讓、租賃等模式已經難以滿足現代經濟長遠持續發展的需求。因此在此背景下,“土地經營權入股”作為一種新型土地使用模式逐漸走進人們的視野,打破了以往土地經營權單一的出租方式,實現了土地資產的資本化,成為促進土地資源優化配置、激發農村經濟發展活力的重要手段。

通過與村支書和公司經理的學習、交流和探討,團隊各成員了解到了關于土地經營權入股這一新型模式,同時也了解到村集體如何解決在合作社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群眾入社意愿不高、專業復合人才缺乏、抵御風險能力不強這三大難題,為后續實踐調研和報告撰寫打下了堅實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得知此事要躬行”,隊員們充分認識到只有在實踐中充實理論知識,厚植國家情懷,才能更好地提升個人素質,用實際行動為提升和改善土地經營權流轉效率和流轉安全作出貢獻,用實際行動詮釋新時代青年的責任和擔當,真正做到把論文書寫在祖國的大地上。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服務家鄉和社會,為助力鄉村振興見效賦能。